第1章_雨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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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再见到宋与眠的时候,是在学校边上的KTV包间里,那天是我们H大的箱洲同乡会的新生破冰联谊,二十几号人几乎占满了包厢的每一个角落,即便这样,还不断有人从隔壁的分会场进进出出。

  说来也挺好笑的,箱洲不过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级市而已,居然还真有人热心到煞有介事的组织一个同乡会,一届一届的雷打不动的运营下去,最好笑的是,开学都快有一个月了,我连自己班级里有几个人都没弄明白,事实上我也懒得去弄明白,就这样一个消极的社交态度,居然也能在同乡会破冰联谊的成员名单上。

  说来就要怪常喜这个王八蛋,我叫常乐,常喜是我大姨的女儿,也是我的表姐。我们家比较特别,我的外公常有先是箱洲老一辈企业家,辛苦一辈子,膝下只有我妈和我大姨两姐妹,好在两姐妹也还算争气,大姨接过了外公的事业,我妈乐的清闲,开了家烘焙店当老板娘。

  大姨强势,找了个算不上优秀,但性格温吞的上门女婿,常喜便理所当然的跟着老常家姓。而我的故事就比较简单,单亲家庭,被判给了妈妈,于是我们家就成了当代社会难得一见的母系氏族。

  常喜比我大了两岁,虽然我们一起长大,但在我来到H大之前的中学时代里,也不过是逢年过节见上一面的亲戚而已。她从小就被我外公和大姨当做未来常氏家族的继承人培养着,虽然比不上穿prada的女魔头,但当她在人前端起架子的时候,还真人模人样的。

  我就被她这做作的表面现象骗了很久,直到后来上了大学离了家,我才发现这王八蛋是个不折不扣的派对怪物,狂野女猎手,简单来说,就是哪里有社交活动,哪里就有她。作为H大第十二任箱洲同乡会会长兼经管学院的风云人物,在我来学校报道的第一天就穿过了大半个校区,杀进了美术学院的宿舍,按着我的手填了同乡会的入会申请。

  我来H大很大的原因就是常喜在这儿。我妈是非常典型的不谙世事的有钱人家二小姐,不然当年也不会被穷的只剩一辆摩托车的我爸哄的团团转,不管不顾的结了婚。后来公主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理所当然的没有走很远,看着童话故事长大的我妈着实也没想过最后的故事会以我爸出轨草草收场。我也没想过我爸都穷成这德行了,除了我妈还能有别的女人愿意为他赴汤蹈火,最后还是我大姨出面主持大局,带着我妈和我回归了家庭,从此向来没主见的我妈便安心的做起了常家的公主小妹,看到常喜在H大过得风生水起,便跟我说,常乐啊,不如你也去你姐那个学校得了,你姐随你大姨,能照顾着你。

  然后我就在晚上八点四十,晚自习下课后,被照顾到了ktv的包间里。

  常喜,可真能照顾人。

  我进去的时候联谊已经过半,正好是酒意正浓,荷尔蒙无处散发的男女子大学生们鬼哭狼嚎的时候,伴随着时不时的走调和破音,让人特别想夺路而逃。

  在这样一群妖魔鬼怪里,坐在角落低头小口喝着低酒精鸡尾酒的宋与眠就非常的突兀又显眼,我想在场的人都有这个认知,因为在我看到她的三秒钟后,就有一个男生,拿着自己的二维码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宋与眠长得好看,在小小的箱洲,我们这些同龄人眼里,算是普遍承认的公理。她是我们这些人里分数最高的,理所当然的去了最好的经管学院,很容易想象将来她会在北京或上海的某个落地窗前做金融巨子呼风唤雨的样子,总而言之,就是看得见的美丽,加上看的见的优秀。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关于宋与眠的这些优秀履历,是因为我和她来自同一个高中,箱洲中学算是我们那里的重点中学,她是正取生,而我是因为差了三分交了三万块的择校生,高一的时候我们短暂的做过一个学期的同班同学,后来因为高考改革,我们一个学期后就开始了文理分科,学霸宋与眠理所当然的去了理科实验班,而我还分不清楚牛顿第一二三定律,非常没有选择的去了文科班。

  一个学期的同窗生涯短的离谱,再加上我们本来的朋友圈子也不一样,总体来说,虽然我对她略有了解,但实际上我们并不熟。

  更别说这分崩离析的同学情,在那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和她的交集算不上多,最后还以非常尴尬的场面收了场,以至于之后我远远的见到她,都下意识的绕道走,而今时过境迁,那一年的小插曲可能早就被宋与眠本人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但却成了我身体的一种条件反射,具体表现为见到了宋与眠就想躲,要是不幸靠近了,就紧张的说不了话。

  我把这称之为宋与眠ptsd。

  所以在发现了角落里的宋雨眠的第五秒钟后,我就非常本能的转过了身子,打算悄无声息的离开。

  第六秒,我的胳膊被身后的常喜给架住了。

  第七秒,常喜带着社交名媛该有的和善笑脸,挽着我的手,拽着我进了包间。

  第八秒到第二十秒,常喜拿着话筒,趁着间奏非常讲义气的和大家宣布:"这是我妹妹常乐,来晚了,大家认识一下。

  第三十二秒,稀稀拉拉的掌声过后,我被按着坐到了宋与眠的旁边,常喜塞给我一瓶开了的福佳白,热情介绍:“常乐,这是我们经管的学妹宋与眠,和你一个高中毕业的。”

  我感觉到宋与眠的视线循声落到了我的身上,我想象不出那是什么样的眼神,但我的宋与眠ptsd时隔多年已经实实在在地发作了起来,从进来开始我就努力故意的没有看向宋与眠,现在被迫面对面的坐着,我只好低下头假装在研究手里的啤酒,余光里看到她还没熄灭的手机屏幕,还停留在刚刚那个男孩发送的好友申请的通过界面。

  是了,宋与眠可从来不缺追求者,那些年奇葩的花式表白也层出不穷,像这种要了微信就走的,估计宋与眠都不会记得有这么个人。

  “常乐。”在我快把啤酒成分背下来的时候,常喜非常不客气的拍了拍我的脑袋,没好气道:“你低着头干嘛呢,有没有礼貌?”

  我只好无奈抬头,开始盯着宋与眠的肩膀,露出善意又虚伪的笑:“啊,那好巧啊,我知道的,宋与眠,很有名的。”

  说完为了显得我比较客气又自然,我冲她扬了扬手里的酒瓶,说:“那个,你可能对我不是很有印象,我是文科三班的常乐,常是常喜的常,乐就是——”

  神经病,我在说些什么啊。

  为了避免我说出更多词不达意的丢人话,我赶忙及时止损:“我先干了,你随意哈。”

  然后仰头狂喝。

  我看见边上的常喜恨铁不成钢的皱起了眉,像是在看外星人一样地看着我,然后转头帮我圆场:“那个,学妹啊。”

  “我妹妹今天可能吃错药了,有点奇怪,你见谅哈,她平时还是很正常的——”

  “我知道。”只是常喜的话还没说完,宋与眠就主动把话接了过去。

  “学姐,我们认识。我和常乐是同班同学。”

  我一人饮酒醉的动作就这么凝固在了半空,下一秒,我手里的半瓶酒就被常喜抢了去。

  然后我又被无情的拍了一脑袋。

  “你怎么回事,同班同学,你在这里给我装失忆…不对,学妹,你不是理科的吗?”

  还没等宋与眠开口,我就抢答了:“高一上学期的同班同学,我们那年分科早。”

  意思就是我们没有很熟。

  常喜恍然大悟:“那你们一定很熟吧?”

  神经病。

  我扶额:“你什么理解能力,我们就做了一学期同学。”

  “一学期了还不熟?”人与人的悲欢从未相通,常喜非常不能理解地把我剩下的那半瓶酒喝了,想起了什么,拉过我们的手,兴奋道:“那你们加个微信吧,总归现在有缘又做校友,一回生,两回熟嘛。”

  熟你个头啊。

  在我恨不得把常喜暴打一顿的当下,一只白净的手,拿着手机伸到了我的面前。

  “我的二维码。”在嘈杂的音乐声里,我听见宋与眠说,“常乐,你扫我。”

  我挺佩服宋与眠的,她的美丽,她的优秀,她的落落大方,她的云淡风轻。

  在常喜的注视下,我也尽量假装云淡风轻地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扫码,发送邀请,修改备注,然后鼓起勇气第一次对上了她眼,看见她面容平静,又咔嚓一声锁了屏,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我不知道宋与眠到底是健忘还是大度,总而言之,无论是哪一个,都让我觉得无地自容。

  常喜因为忙着做常氏家族的继承人错过了我太多的青春故事,我也没和她提过,所以也怪不得她,思来想去,还是要怪我自己。

  怪我听妈妈的话来了H大,怪我晚自修结束不回宿舍而来这乌烟瘴气的地方,怪我年少,怪我缺心眼。

  怪我在高一的时候听了损友们不靠谱的鼓励,和宋与眠表了白。

  然后理所当然的遭到了拒绝。

  你看,现在山不转水转,多尴尬。

  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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