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九十九 让我们永远做小孩_神兽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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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九十九 让我们永远做小孩

  我的心宛如被冰冷的剑锋狠狠劈成了两半一般,无法诉说的痛楚让我的心脏狠狠地扭曲成了一团,一股酸意突然在我的鼻尖涌动,看着雨瞳那毅然决然的神情,我突然发现自己真的看不透她了。

  从这一刻起,我和她,就再也不是一路人了。

  过去的路,我和雨瞳几乎是并着肩走过来的,我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像个拖油瓶似的跟在我的屁股后头,缠着我,对我不离不弃,可是时光的河,入海流,在这个鲜花盛开的路口,本以为早已融为一体的我们,那一个个整天在一起瞎混厮打的日子,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就要划上句号了。

  周围的妖兽们突然爆发出了一片雷动的欢呼声,而雨瞳的小脸上也浮现出了不知道是哭还是笑的复杂神情,她神情黯然地面对着我,呆呆地道:

  “对不起……粑粑……可是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了,我好想跟你们一起离开,可是娜戈嘱咐过我,说我是妖兽们的女王,这些妖兽们都是我的族人,我不能抛下他们……你教过我的,做人,做人,要学会承担责任,对吗,粑粑?”

  我呆若木鸡地面对着雨瞳,雨瞳静静地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满是请示之色,她在等待着我答复。

  而我,却在等待自己给自己一个答复。

  我突然一阵酸涩,嘴角泛起了苦笑。

  原来成长从来不是潜移默化的事,它是那么一日千里的事,当你以为你会在装了新电池的黄金曲线的无线鼠标、12型黑机的ps4、插满充电线和数据线的psv2000、15.6英寸的联想游戏本和一大堆的动漫手办间来回度过无忧无虑的光阴时,它就不经意间到来了,就像是拿着铁棍的恶汉,无情地把你心中最美好最柔软的那一块回忆田地统统砸碎桶碎,逼迫着你迎着寒风,走向不知道明天是何处的远方。

  “对啊。”我轻轻伸出手,摸了摸雨瞳那小小的脑袋瓜子,勉强笑起来,“瞳瞳真是聪明,都已经懂这么多了。粑粑都被你吓到了。如果你想留下,就留下吧。只不过,以后就再也没人会陪粑粑一天二十四小时打排位赛,连续五天通宵不睡觉创下新纪录了吧。就让那个辉煌的纪录,永远保存在粑粑的人生中吧,变成最灿烂的一页吧。”

  雨瞳的眼睛突然微微泛红了,她呆呆地看着我,道:

  “粑粑……你走了以后,会想我吗?会寂寞吗?”

  我的眼睛酸涩一片,视野突然模糊了,我哽咽着,笑起来:

  “会想啊,每天都会想,从早上到晚上,从晚上到早上,都会想。粑粑也肯定会很寂寞的吧,一开始肯定会不适应,但是慢慢的,就会适应了。可要好好当个好女王啊,瞳瞳,别让你的族人们失望。粑粑离开后,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了,也没人在身旁指导你了,你要学会独立、自学……还有,要坚强。”

  “嗯。”雨瞳乖乖地点了点头,细细聆听着我的教诲,似乎要把我说的每一个字都牢牢记在脑海里。

  只有我深深地清楚,这一次离开后,为了保护钻石谷内的妖兽,也许我最好的选择,就是永远不回来。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把这个秘密给永远封存。

  永远永远牢牢封锁。

  我会告诉外面的人,钻石谷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传送,它从来没有存在过。

  雨瞳,从此以后,也许将只存在我的心中。

  回到钻石谷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调动神鹰却是难事,向世人隐瞒雨瞳的所在之处更没有那简单。

  我孜孜不倦地向雨瞳诉说着连我也从来没有遵守过的一条条人生经验,具体说了些什么,其实就连我自己也转头就忘得差不多了,因为我发现我说的那些话,也许连我自己都不会信。就像每天按时睡觉啊,饮食规律啊,注意身体啊……似乎我的老爸老妈一直都是这么嘱咐我的,可是,我却从来都只把它们当做耳旁风,从未在意过。

  直到此时此刻,我才突然间体会了他们的用心良苦。也许有一天,雨瞳也能感受到这份用心良苦吧。

  可是看着雨瞳那认真聆听的表情,我却又忍不住滔滔不绝地说些什么,也许有些话,现在不说,以后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但是话总是会说完,就算心里有千言万语,但是说再多,其实也不过一句话来得更直接:

  我走了,我会想你的。

  全世界的人分别时的叮咛嘱咐,不就是这句话吗?

  将圆未圆的太阳,渐渐升到高空,一片晶莹的白云,淡淡地遮住了日光,旷野上面,笼起一片轻烟,朦朦胧胧,如同坠入梦境。梦境将醒时刻,我终于飘然转身,在鹤乙灵的陪同下,走向了那日出的方向。

  斜来的日照拉长了我的身影,而雨瞳,也是在妖兽们的陪同下,静静地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我们渐行渐远。

  钻石谷里的钻石闪着刺目的光芒,刺得我睁不开眼,像是一滴一滴洒落的泪花,

  钻石那璀璨的光芒是那么的亮丽夺目,仿佛整个世界都连成了一块五光十色的棱镜,从不同的侧面折射着这个世界的光辉,在每一个不同的侧面里,我都看到了一幕幕我与雨瞳结伴成长的温馨景象。

  每一颗钻石都在说话,每一道光芒都在回忆,来自天空与大地的祝福洒遍整片山谷,万兽齐哀。

  其中有着我捡到雨瞳的那一天,我带着饲料跑回家,却看到老爸正在厨房里,油锅里冒着腾腾热气,误以为雨瞳被煮成了鱼汤而惊慌失措的场景。

  也有我背着老爸偷偷把雨瞳藏在地下室里,不断给她木盆里加水,然后用我的血液喂养她的景象,我还记得那天雨瞳咬着我的手指不放,我拼命缩回手,结果把木盆都打翻在地,热水流了一地的场景。

  也有我看着雨瞳一天天长大,见证她从乌漆墨黑的小鱼儿变成哇哇大哭的女婴,又渐渐变成清丽脱俗的女孩,而我的储物罐却越来越浅,让我不知所措的场景。

  当然也有和雨瞳一起宅在家里每天每夜打游戏、跟她在白云边逛荡喂马、喝的酩酊大醉后跟她一起四仰八叉睡在大红绸缎的床铺上的景象。

  最后,还有那一天,也是对我人生来说最重要的那一天。

  那一天,雨瞳就要离开,在起落飞扬的沙尘中,我看到了在绝尘远去的阿斯顿?马丁one77的后窗玻璃上,映出了雨瞳那张哭红了的小脸。

  那一刻,她的脸颊紧紧贴着车窗玻璃,两手拼命捶打着窗面,小小软软的薄唇张大老大,口型仿佛在哭喊着我。

  对我来说,那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不单单是因为我第一次成为了天上世界的一份子,更重要的是,那一天,雨瞳没有离开我,她最后还是回到了我的身边。

  真想回到那一天啊。

  那一天,你还是个小不点,我也还是个懵懂小屁孩,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那么值得回味和纪念。

  离开了我,要好好生活啊。

  因为……你已经长大了。

  我走到了以首贴地、鸟身前倾的神鹰那披落的翅翼上,凌子蟾用他那肌肉结实的双手牢牢抓住了神鹰的一片鳞羽,朝我喊道:

  “走吧。”

  “嗯。”我轻轻地走到了凌子蟾的面前,谢过了他,凌子蟾朝我点点头,而鹤乙灵则站在我的身旁,静静地看着我,半晌后,开口说:

  “这样真的好吗。你和瞳瞳,其实谁也不想离开谁吧。你们其实早已经一体,谁都离不开谁了。”

  我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看着鹤乙灵,凝视着她那水灵灵的眸子,道:

  “也许吧……可是,这里是瞳瞳的故乡啊,这里……才是她的家。她是属于这里的,不可能一辈子跟着我,像条尾巴一样的。在这里,瞳瞳才会更自由,也会更快乐,不是吗?”

  鹤乙灵平静地看着我,数秒后,她微微摇头,道:

  “不,只是你认为她会快乐。”

  我猛地一颤,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鹤乙灵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她用柔润的目光看着我,朱唇微启,轻声道:

  “这一次,我允许你哭。”

  我不明所以地注视着鹤乙灵,却突然听到了身后传来了一阵熟悉而情悦的哭声,那声音如同一道轻风,追逐而来:

  “粑粑!回来!回来啊!……我不要你走!”

  听着这熟悉的嗓音,听着这熟悉的哭声,我的身体猛地一震!

  我的眼眶突然湿润了,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然后我蓦然转身,看到了,在晨光的照耀下,映出了雨瞳那张哭红了的小脸,她疯了似的朝我跑来,墨绿色的草地在风中片片倒伏,飞扬的沙叶和破碎的鲜花漫天狂卷,炸成了万千蝴蝶。

  钻石的光芒中,那张哭红了的小脸,终于与那一天乘着阿斯顿?马丁one77的小女孩的脸重合为了一体,一模一样,再也分不出彼此。

  “粑粑!”雨瞳大声哭喊着,飞奔而来,小小的身躯带着清风撞入了我的怀中,她搂着我的腰,大声哭泣起来,“粑粑……不要走……粑粑……我不想你走……我想跟你一起回家……我还想打游戏……我还想吃泡芙……瞳瞳想回家……”

  泪水终于再也止不住,如泉浆一般从我的眼中涌出,我再也控制不住,用力抱住了雨瞳那纤细柔软而温暖的躯体,声音哽咽了。

  “粑粑……对不起……可是我不想长大……能让我再任性一次吗?对不起……”

  雨瞳在我的怀里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看着我。

  我的视野模糊了,我用力吸了口气,打了个寒噤,像是要点断脖子一般,重重点头着,道:

  “好……瞳瞳不想长大,那就不要长大,永远永远不要长大……我们一起永远不长大,永远做小孩!我们回家……这就回家!”

  我仰起下巴尖,止住了泪水,一把将雨瞳横抱而起,雨瞳撒娇一般地在把小脑袋贴在我的怀里,我转身,却看到鹤乙灵、矮子、猫三昧、狐仙儿的眼圈都红了。

  在璀璨的光芒里,在飞舞的花瓣中,也在飞散的鸟兽鸣叫声中,我终究还是没能够割舍下雨瞳,就像初次抵达印度那神奇土地一样,带着她,带着所有和我有过最美丽的故事的人,一起乘着神鹰,迎风而起,飞上了辽阔的云端。

  一路上,我朦胧记起了某个的旅行家曾在博客里说过话:生活、恋爱、吵架、喝酒、飙车、逃票、跳舞、踩牛粪、背叛、哭泣、重聚……你要是一项没有经历过,就不算来过印度,不算来过南亚。这里也是的确没有什么好,每天都会被各种莫名其妙的状况和各种轨迹的人折磨得要死要活,自己也折磨别人折磨得要死要活,甚至每天都会过着自己都不知道会不会有明天的流浪生活,但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在这里,会发现生活的真谛。

  有时候午夜梦回,躺在家里舒适柔软的小床上,我一遍一遍回忆着在印度的每一天的生活,甚至认为在印度公车车斗里睡觉的那个夜晚,才是我生命中最有意思最值得骄傲的时刻。

  洗净铅华,在自己真正一无所有的时候,才能发现生命本身的意义。不用伪装自己,不用掩饰一切的坏脾气和怪毛病,做真正的自己,有时候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有时候哭得眼泪和泥土混在一起,有时候生气得忘了任何教养和风度,有时候幸福地仿佛飞上云端。

  遇见各种各样的人,有好的,有坏的,有不好不坏的,有外表好内心怀的,有外表坏内心好的。卖萌、犯二、帅流氓,恶搞身边的印度人。有时候恨不得马上就坐飞机离开这可怕的地方,但是真正要走了却又舍不得了。

  因为我不知道,在世界的其他地方,还能不能过的这么丰富充实,所有人都是神经病,所有人,却又都能原谅我的神经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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