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馋哭人数22_我开的卤味店把所有人馋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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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馋哭人数22

  第二天中午,宋越把前一天晚上吃剩的卤味热了热准备拿来当午饭。

  前一天晚上他买的卤味确实是买多了,主要是本来那些卤味的分量也足,尤其是卤牛肉饭,把一整份饭吃完他就已经有那么七八分饱了,更别说他还每一种卤味都尝了尝,最后还把俩钵仔糕吃了,一不小心就给吃撑了,最后除了卤牛肉和卤鸡蛋之外,别的每一样卤味都有剩余,而且他还剩了一份大鸡腿没动,正好就当作午饭给解决了。

  把所有卤味都热过一遍之后,房间里瞬间充满了卤香,宋越闻着这股香味肚子已经又饿得叽里咕噜叫了,他忙把菜都端上桌,拿起筷子就开吃。

  第一口是卤金针菇,由于金针菇和卤藕片都算凉菜,热了恐怕反而味道就没那么好了,所以宋越干脆就没有放进微波炉加热,此刻的金针菇和藕片都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不久,是真真正正名副其实的“凉菜”。

  这样一口冰冰凉凉的口感确实让宋越爽到了,而一口一口咀嚼下去金针菇在口中炸响的感觉更是犹如来了一次听觉按摩,越是咀嚼,金针菇的味道就由浅及深地渗进味蕾,先是咸香,而后是丝丝的辣味,吊起金针菇本身的甜,最后即将咽下肚时,才惊觉从舌尖开始传来阵阵麻意,那是让人猝不及防的花椒味。

  可宋越并没有在金针菇或者卤藕片表面看到有花椒的踪迹,他猜想或许是老板担心花椒壳会影响口感,所以用的是花椒炸出的花椒油作为调料之一的。

  吃了几口金针菇和藕片之后,宋越终于开始他的正餐了,第一眼看向的自然是卤鸡腿,只要是见过卤鸡腿的,哪怕没闻见味道,也都会被它所俘获,因为它的卖相看上去实在是太诱人了。

  而宋越这个放了一夜的卤鸡腿外表看上去居然和前一天晚上刚买回来的时候分毫不差,加热过后的香味能够直击大脑,勾起最深层对于肉的渴望。

  饶是宋越已经吃过几口金针菇和藕片垫了垫肚子,可视线一锁定这只大鸡腿时,那香味仿佛就像是盯上他了一样,一个劲儿地往他鼻子里钻,惹得他感觉自己又更饿了些,所以他抓起鸡腿用牙齿狠狠地从上面撕扯下一块鸡腿肉来卷进嘴巴里吧唧吧唧。

  宋越本以为经过了一晚上,这鸡腿肉就算不变味儿,但那原先的美味肯定会大打折扣了,可奇怪的是,鸡肉紧实滑嫩,味道咸香鲜美,撕扯出的断裂处还能看见微微渗出的汁水,就如同这只鸡是当天现杀现做的一样。

  尽管宋越也是第一次吃这卤鸡腿,但两天都保持着同样的美味也太神奇了!如果说这已经是打过折扣之后的味道的话,他都不敢想象新鲜做出来的卤鸡腿会有多好吃!

  这是一种令人感动的美味!

  宋越一口鸡腿一口饭,配着金针菇或是藕片或是卤鸡心,眼中还当真微微泛起泪花来——好吃到想哭。

  他决定了,今天晚上还要再开一次万记卤味店的吃播!

  ————

  “晋哥哥怎么还不回来啊?我肚子都要饿扁了。”小胖说着这话,眼睛频频往门口瞟,就这一会儿子功夫,他已经看了宿舍门不下五次了。

  “再忍忍吧,应该是快回来了,也不知道晋哥有没有买到鸭脖,我看论坛那个贴都爆了。”李洋嘴上是这么安慰小胖,可实际上他自己的手却是不自觉地揉了揉空空荡荡的胃。

  三个人中看上去只有白俊奇最为淡定,他老神在在地捧着一本书看,实际上他已经半个小时没翻过一页书了,眼神不知道飘到那个点上去放空了自我,满脑子都想的是万记卤味店的美食,要是他心里的想法能够具象化的话,小胖和李洋现在恐怕能看见他脑袋上围绕着一圈卤鸡腿、卤牛肉、卤鸡爪、卤鸡心……

  等待的煎熬又过了十几分钟。

  “我回来了。”

  颜子晋刚一回到宿舍,说出这句话以示自己的存在,宿舍内其他三个人便不约而同齐刷刷地扭头看过来,尤其是小胖,目光亮得吓人,此刻他看向颜子晋的眼神就宛如天神降临一般。

  霎时间,三个人书也不看了游戏也不打了视频也不刷了,争先恐后地从床上椅子上起来如狼似虎地奔向颜子晋,一副先到先得的模样,可把颜子晋给吓了一跳,生怕被他们给扑倒,尤其是小胖,以小胖的吨位要是被砸一下那可不得了,所以他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半步。

  “诶诶诶,别急别急,都有都有,你们每个人要什么不是早就都定好了吗?着什么急,又不会缺了你们的。”

  “着急呀,怎么不着急呢!我都要饿扁了!”

  小胖立刻附和着李洋的话:“就是就是,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我都要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你看我吃完早饭到现在是不是都已经饿瘦了?”

  李洋瞥他一眼:“我看你是已经饿得神志不清了。”

  这头颜子晋在理出他们分别要的什么。

  “给,这份是小胖的,卤牛肉饭套餐加卤鸡蛋,还有金针菇和鸭脖。”

  “李洋的,卤鸡腿饭套餐和鸭脖、卤鸡爪还有藕片。”

  “俊奇,这是你的,卤牛肉饭套餐和鸭脖、金针菇。”

  “谢谢晋哥哥!”

  小胖一拿到自己的饭就快速跑到桌子边上,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已经把饭盒给打开了,像个瘾君子似的冲着卤牛肉饭深深吸了一口气,而后整个人都陶醉其中,下一秒便抄起筷子胡吃海喝起来。

  李洋倒是没有他那么猴急,但开饭盒的速度也不慢,他一边开着嘴上还碎碎念道:“让我来看看今天的配菜会是什么?嗯?这个透明的是什么玩意儿?”

  他好奇地率先夹起一片尝了尝——独特的爽脆口感,比之金针菇和藕片更多了几分果冻般的感觉,凉拌的汤汁酸中带着少许甜味,而又隐隐透着些许小米椒的辣度,清爽又鲜美,细品之下似乎能够尝出大海的味道。

  “我知道了,这是凉拌海蜇!噢噢噢噢噢这好好吃!!!”

  白俊奇瞧着他们如痴如醉的模样也忍不住了,拿起自己的饭快步走到桌前坐下,首先拿出的是他买的一斤麻辣鸭脖。

  其实白俊奇吃不了辣,他对辣的接受程度是别人觉得辣得刚刚好能够增鲜提香的金针菇和藕片,而他吃了也要猛灌一杯水的程度,可他又特别爱吃辣,他觉得吃辣非常过瘾非常爽,或许这就是大家说的又菜又爱吃吧。

  所以这次得知万记卤味店新出了鸭脖,有一般的卤香味还有麻辣味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麻辣味。

  白俊奇迫不及待地带上一次性手套,从袋子里拿出一节麻辣鸭脖就啃了起来,令他没想到的是,这麻辣鸭脖的辣味竟然比金针菇和藕片的都还要辣!

  但这个辣味非常香,带着花椒的麻味,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一口一口地一直啃下去。

  “俊奇,你怎么哭了?!”

  颜子晋不过瞧了他一眼,就发现白俊奇此刻居然泪流满面!

  白俊奇吸了吸被辣出生理反应不断往下流的鼻涕,眼中还不断涌出泪花,哭咽着说:“这个鸭脖,好好吃,也好辣,呜呜呜……”

  ————

  林尚中午难得出来吃一次饭,以前要么就是在公司点外卖,要么就是在外面陪客户吃饭,可他今天不知怎的特别特别想吃上次从老婆莫兰兰手里抢来的卤鸡爪,这个念头从他十点钟肚子饿开始就一直折磨着他,本来他已经点了一份外卖,但卤鸡爪的味道始终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无奈之下他只好把点好的那份外卖送给了别的同事,自己开车出来到距离公司四十分钟车程的美食街觅食。

  美食街周边可没有什么停车场,他只能把车子停在路边的临时停车位上,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空位停好车,这时候他的午休时间也只剩一个小时十分钟了。

  林尚从头开始沿着美食街一家一家店找过去,找了十几家店铺才让他发现了万记卤味店的招牌,令他惊讶的是,这家店的位置明明位于美食街的中段,按理说这个位置算不上太好,可门口排队的人居然还挺多的。

  不过一想到那令他惊艳的卤鸡爪的味道,林尚顿时又觉得这家店有这么多客人实属正常。

  他排上队,几乎等了有十分钟才轮到他,林尚毫不犹豫地先来了一斤卤鸡爪,又点了一份卤鸡腿饭套餐,最后他发现店里还有鸭脖。

  鸭脖可是他上大学的时候的经典零食了。

  “老板,我再要一斤鸭脖吧,要辣的,全部带走。”

  “好,请稍等。”

  林尚提着几个袋子回到公司的时候,只剩下二十分钟的午休时间给他吃午饭了,不过他并不孤单,他们公司的人几乎个个都是工作狂,一忙起来就很容易忘了吃饭的时间,常常是赶着午休最后的点急急忙忙地把午饭吃了的,不过公司领导也清楚他们的情况,所以即使有过了午休时间还有人在吃饭的情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而且他大小也是个主管了,那就更没有关系了。

  他回到工位上,这时候那个领了他那份外卖的同事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寻摸过来,嘴角几乎要流下口水:“林哥,你这是从哪儿买回来的饭呀?真香!我从你进门就闻见味儿了,可以让我尝一口吗?嘿嘿嘿。”

  “你不是已经吃过饭了吗?那份外卖还是我送你的。”

  那同事是跟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关系还算可以,因此面对他时脸皮极厚,脱口而出道:“这不是闻见香味又馋了嘛。”

  林尚有些无奈,但他一直是个老好人的性格,便道:“那行吧,给你一个卤鸡爪吃,手套给你一个,好了,快回去吧。”

  同事嘻嘻笑道:“谢谢林哥!不过我想在这里吃完再回去嘿嘿嘿。”

  嘿,这人还得寸进尺的。

  林尚看他分明就是想在这儿看自己吃完午饭再走了。

  要是他真是这么想的,那林尚也管不了他,乐意看就看吧,要是被馋到了可就没有下一个卤鸡爪了。

  高嘉禾还真是这么想的。

  从小他就被周围的人说自己是狗鼻子,还是个嘴馋的狗鼻子。家里是他爸掌勺,每次他爸做饭的时候他总能精准地闻出他爸做的是什么菜;爷爷奶奶给他带了什么好吃的什么饼干糖果之类的,他也能精准识别;同学们藏了什么小零食也逃不过他的鼻子,他总是厚着脸皮去找关系好的同学蹭吃蹭喝。

  直到现在上班了也没变,女同事都爱买些小零食吃,他总忍不住嘴馋,不过比起小时候他已经克制多了,倒不会厚着脸皮去找女同事要吃的,所以他就把目标转移到了男同事身上。

  林尚是跟他关系最好的,尽管这天中午高嘉禾已经吃了他送的一份外卖,但当林尚再次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高嘉禾便在他手里的袋子上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那是一股从小到大都从未闻到过的奇妙的味道,一闻到这股香味,明明中午已经吃外卖完全吃饱了的他突然又感觉到了饥饿,口水差点就要顺着嘴角流下来了,香得他抓心挠肺的,于是他就大着胆子跑去找林尚要吃的了。

  没想到吃完一份外卖之后,林尚还真愿意再给他一个卤鸡爪解馋。

  他现在就想看看林尚吃的到底是什么饭,怎么会这么香。

  高嘉禾带上一次性手套,接过林尚递来的一个卤鸡爪,可他一不小心手上用劲稍微大了些,没想到卤鸡爪直接就破皮了,吓得他赶紧把嘴凑上去吸溜了一下,柔软的卤鸡爪便瞬间脱骨,浓浓的卤香在口中蔓延开来,轻轻一抿就骨肉分离,唇齿间满满的胶质感,黏黏糯糯,就让人忍不住想一口接一口地往下吃。

  只是没想到高嘉禾还想接着吃的时候,一口只咬到了骨头,他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间一个卤鸡爪已经被他给吃完了。

  可他还没有吃够呢。

  高嘉禾正纠结要不要脸皮厚到极致,再冲林尚要一个卤鸡爪呢,就见林尚已经打开饭盒吃起饭来了,高嘉禾一看他那又大又饱满的鸡腿时都傻眼了——好大的鸡腿!好香的大鸡腿!

  高嘉禾咽了咽口水,做好充足的心理建设就开了口:“林哥……”

  “林哥,给我也尝一个呗!”另一个男同事从旁边的工位上探头过来舔舔嘴角无比期待道。

  林尚没想到这群人脸皮一个比一个厚啊,但他也不是做慈善的,给出一份外卖和一个卤鸡爪他已经足够大方的了,卤鸡爪这么好吃一人分一个他自己不就吃不上了?这可是他馋了那么久的卤鸡爪呢,不给不给。

  想好了说辞,林尚便把卤鸡爪和鸭脖都往自己的方向拢了拢,说:“不行,不能给了,这都是我老婆指名要吃的呢,我得给她带回去。”

  才怪呢,他可不能让兰兰知道他买了万记卤味店的卤味吃,不然就要跪榴莲了。

  上次不小心把她卤鸡爪给吃了就挨了一顿打。

  但他觉得这顿打挨得非常值得,不然他也吃不到如此美味的卤味。

  ……

  莫兰兰知道万记卤味店新出了鸭脖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还是袁琪告诉她的。

  因为袁琪的公司离美食街还算比较近,所以自从她跟着莫兰兰尝过一次万记卤味店的卤味饭之后她就迷上了卤味饭,天天中午晚上都要跑一趟万记卤味店买饭吃,一点儿也不嫌麻烦,甚至因为卤味饭她已经爱上了工作日,谁让她家跟卤味店是两个方向完全不顺路呢,到了休息日她就要跑一个半小时才能到万记卤味店,来回就要三个小时,谁懂她的心酸呢。

  但袁琪已经开始考虑要换个租房了,就找美食街附近的出租屋,选择多,便宜还方便,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离万记卤味店就近了!以后可以天天都吃卤味饭!

  莫兰兰知道万记卤味店新出了鸭脖怎么会错过呢?但她中午有林尚请的阿姨做饭盯着她,中午就不好溜出去买卤味饭了,只能晚上再借口说跟袁琪一块儿吃饭去买了。

  她想好了借口,便面露真诚地跟阿姨说了晚上不用做饭的事情,阿姨是个不会多管闲事的阿姨,所以也没问什么,更何况她听女主人的也没错,尽管给她付工资的是男主人,可这家的男主人什么都听女主人的,就是个老婆奴,那她可不也就都听女主人的了嘛。

  莫兰兰心不在焉地玩了一下午游戏,一到五点,万记卤味店晚上开店的时间,她就立刻动身出发,等到了美食街的时候,她远远地就看见万记卤味店门口已经排起队了,还以为自己来得是最早的呢!

  排上队了才发现前头的人全是来买鸭脖的,几乎都是论斤买,莫兰兰在后边排着队不免紧张起来,生怕前面的人一下子把鸭脖全给买完了。

  “同学,你们这么早来排队都是过来买鸭脖的吗?”莫兰兰忍不住问前面的人。

  “对啊,鸭脖今天新出的,我们学校论坛都传疯了,据说特别好吃,好多人等着买呢,但我知道得太晚了,中午十二点半来的时候鸭脖就已经都卖光了,谁能想到会卖得这么快!所以下午看万记卤味店快开店的时候我就过来排队了。”

  听了他的话莫兰兰就更紧张了,原来鸭脖这么抢手的!

  好在她来得还是算早,鸭脖还有多,想到买多了她可能会吃不完,说不定还要被林尚发现端倪,所以她两个味道一共买了一斤,在店里美滋滋地吃完一份卤鸡腿饭套餐之后,莫兰兰便带着一斤鸭脖回到家里。

  一进门,小阿柴便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凑上来,一副可爱吧唧的样子,这时候莫兰兰才想起来刚刚出门的时候没带上小阿柴一块儿出去遛弯,于是这时候她安抚性地摸了摸狗头说:“刚刚忘记带你出门了,一会儿我啃完鸭脖就带你出去哦,乖乖。”

  说完她就绕过小阿柴走向她的快乐沙发,准备一边啃鸭脖一边追综艺,开启快乐生活,但她没想到小阿柴会亦步亦趋地跟上来。

  莫兰兰拍拍它的小脑袋,颇有耐心地问道:“你怎么啦?”

  尽管小阿柴并不会说话,但从它直勾勾地看着她带回来装着鸭脖的袋子充满渴望的眼神,并且嘴角都已经隐隐有透明的口水要往下滴的模样来看,可以知道它跟着自己的目的已经不是遛弯了。

  “怎么了?你也想吃鸭脖啊?”

  “汪!”

  “那好吧,就给你一个卤香味的尝尝吧,别辣着你,好啦好啦,给你吃,快收收你的口水吧哈哈哈哈哈。”

  说罢,莫兰兰便从袋子里挑出一小块鸭脖来呈一个抛物线状丢出去,而小阿柴仰着头一个小跳就把空中的鸭脖叼进了嘴里,咔嚓咔嚓吧唧吧唧地吃得老香,一边吃嘴角还一边往下滴口水呢!

  见它吃得香,莫兰兰也不由得嘴馋起来,她快速戴上一次性手套便抓起一个卤香味的鸭脖来啃了一口,只一口便是大大的满足——卤汁渗入丝丝鸭肉中,而鸭肉的口感又与鸡肉的滑嫩、鸡爪的软糯不同,它是紧实的质感,而由于是脖子的部位,常被运动到,因此肉质相当好,鸭脖子上的肉也会比鸡脖子上的多,这也是鸭脖如此受欢迎的原因。

  太香了,啃完表面的肉之后,莫兰兰又极力用舌头去尝试挑出骨头缝中的鸭肉,甚至恨不得像小阿柴似的把骨头都嚼吧嚼吧吞下肚去。

  只可惜她牙口没那么好,只能把骨头嗦了又嗦,而后依依不舍地放到桌上等待一会儿吃完了收拾。

  “汪汪!”小阿柴突然叫了两声。

  “你怎么了?”莫兰兰回过头去,只见他们家的狗子目光像是黏在了鸭脖上一样,她尝试着动动手,发现小阿柴的眼神便紧紧跟随她的动作移动,莫兰兰顿时哭笑不得:“怎么?你还想吃啊?没有了,剩下的这些都是我的。你要是想吃,等爸爸回来去找他要。”

  如果小阿柴听得懂人话,此刻心里想的一定是:我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可惜它确实听不懂人话,但它看出了女主人现在不容分说的态度,只能可怜巴巴地冲她“呜呜”两声。

  莫兰兰是真的觉得这鸭脖乃美食上品,比那些什么连锁店做的都要好吃多了,要是万记卤味店的老板愿意开卤味连锁店,那绝对是全国第一的!

  她连着啃了好几个鸭脖,完全停不下来,甚至觉得就一斤的鸭脖已经不够她吃的了。

  看来明天还要再早点去排队再买点回来吃才行。

  这么想着,莫兰兰忽然听到身边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她顺着声音回过头去看,只见小阿柴不知道嚼着什么东西嚼得贼香,眯起眼睛一脸享受,而她再一看桌上,好嘛,她啃出来的骨头全被这小家伙给偷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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